中青报:以更大力度更实措施全面深化改革

来源:2018-03-26 10:33:51

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讲话中强调,我们的目标是,到本世纪中叶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为此,习主席提出五个“更大的力度、更实的措施”。其中,摆在第一位的是,我们要以更大的力度、更实的措施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对外开放。习主席对新时代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新目标和全面深化改革的新要求,彰显了党和政府坚决打好全面深化改革攻坚战的决心和勇气。

改革举措能否真正落地生根,关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改革蓝图的实现,决定改革的成败。当前,各地各部门按照中央的决策部署,有序推进各项改革任务,掀起了新的改革热潮。但也应看到,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过程中,在一些地方和部门,形式主义还不同程度存在。诸如“你有政策,我有对策”的替换性执行、搞“土政策”的附加性执行、“断章取义,为我所用”的选择性执行、“阳奉阴违”的象征性执行、“变形、走样”的片面性执行及“左顾右盼”的观望式执行等现象,一言以蔽之,就是虚多实少,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如果任由形式主义之风蔓延滋长,势必使改革任务陷入空转、使改革部署难以落地,不仅延误改革时机,更会给事业带来损失。当前,必须以更大力度更实措施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力戒形式主义,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作风,握指成拳,集中发力,攻坚克难,推进改革方案设计科学合理、改革执行协调顺畅高效、改革监督考评精准有力,确保改革落地生根,增强人民群众的改革获得感。

真抓实干推进改革,需要明确主体、规范程序、完善方式,夯实改革决策体系。改革是“一把手”工程,必须强化中央深改委在改革决策中的主导地位,使其成为决策的首要主体,指导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改革意图。为提高决策的质量和水平,必须分类、分层规范改革决策程序,逐步推动改革程序性立法,出台公众参与、专家咨询、合法性审查、风险评估等具体实施办法。加快推进改革相关重大立法,决策权力运用要严格按照宪法和法律进行操作。要强化决策能力建设,建立调查社会民众、市场主体等改革意愿和诉求的第三方社会调查系统,重视改革队伍建设。

真抓实干推进改革,需要下放权力、疏通渠道、强化能力,完善改革协调机制。实行财权、要素配置权下放与事权下放同步配套,实现地方政府能力与权力相匹配,激发地方改革活力。要科学确定改革目标,针对不同类型的任务确立相应的执行主体、期限和目标要求;要合理分解目标任务,各部门对各自承担的任务细化实化,做到有目标、有路径、有措施、有成果,以“钉钉子”精神推动政策落地。要疏通“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两条渠道,加强改革试点工作统筹,避免“地方协调中央”的改革倒置现象和改革碎片化。要建立健全部门间职责协调机制,按照法律相关规定及政府职能定位,规范职责协调程序,每项工作都形成统一指挥中枢,督促各部门协调一致和资源共享,确保整体推进、高效统一。要加强干部培训,提升改革者能力,促进愿改革、敢改革、会改革和真改革的干部脱颖而出。积极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改进政府服务方式,提高改革工作成效。

真抓实干推进改革,需要强化职能、健全机制、创新方式,加强改革督察考评。要用好改革督察这把“利剑”,将改革督察纳入“大督察”体系,进一步健全督察机制,构建职责明确、分级负责的督察主体;减少案头督察等间接督察,多到改革一线开展直接督察;注重发挥改革专项小组、职能部门的作用,必要时邀请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等参加,由党委改革办牵头组成联合督察组。建立年度重大改革任务清单。建立健全改革成效科学评价机制,建立改革工作第三方评估机制及科学系统的评估指标体系,突出实绩考核导向,加重客观性考核指标,建立改革容错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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